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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简要描述:

发布时间:2024/9/14

信息详细

现如今,碰见刑事案件去请个律师,已经是被绝大多老百姓能够普遍接受的事情了。当自己的亲朋好友被拘留、逮捕、或者面临法院判刑的时候,家属往往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为他们提供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不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还在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我国普通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包括三个阶段:1.公安机关侦查阶段;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3.法院审判阶段,每个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和作用都有所不同。本篇笔者将和大家一起学习律师在各阶段的能够做哪些工作?

一、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是指侦查机关从立案侦查起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止。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通常处于被羁押状态,家属无法会见,仅办案人员和律师可以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律师在介入侦查阶段时可以做以下工作:

1、缓解当事人负面情绪,减轻其心理压力。律师通过会见,让犯罪嫌疑人心理有了依靠和期盼,能够感受到家人对其的担忧和关心。

2、通过会见,律师可以了解到案情的基本情况,并对案情做一个初步的判断,为犯罪嫌疑人释明其所涉嫌的罪名的刑法规定,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是否有立功可以减轻处罚的机会。

3、基于对案情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可及时向司法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时地退赃退赔或立功,与此同时,可与受害人及其家属或其律师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从而达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目的;如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况,争取撤销案件或者免予起诉。

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律师可根据案情,可能会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指案件侦查完毕移送至检察院起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止。这个阶段,家属依旧无法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需要通过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此阶段,律师可以提供如下帮助:

1、查阅案件卷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此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侦查阶段的上述帮助,在此不再赘述。

3、律师在此阶段通过查阅卷宗,结合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事实,对案情以及证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无罪证据、罪轻证据或有罪证据进行整理,结合是否有法定或酌定的免除处罚、从轻、减轻的情节(如自首、立功、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谅解书、是否认罪认罚等),与负责审查起诉的办案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并提出无罪、罪轻、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指法院自受理公诉人的起诉书起一审、二审的判决生效之日止。审判阶段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这个阶段,作为律师最后的战场,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阶段,在一审、二审阶段,律师分别可以提供如下帮助:

1、准备辩护方案:在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通过研究证据材料、有关法律、判例,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拟定辩护方案,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

2、申请参加庭前会议:人民法院没有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但庭前会议的内容和决定影响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辩护律师应当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

‍3、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和提出异议:辩护律师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公诉人提出在案证据材料中证人名单以外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法庭延期审理。一审宣判前,辩护律师发现有新的或遗漏的事实、证据需要查证的,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4、发表辩护意见: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法庭对案件事实调查的情况,针对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的辩论意见,结合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证据、程序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辩护律师认为案件诉讼程序存在违法情形对定罪量刑有影响或具有依法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可以在法庭辩论时发表意见。

5、庭后工作:休庭后,辩护律师应当尽快整理书面辩护意见,提交法庭。收到判决后可以继续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的意见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提出建议。

以上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所能做的大部分工作,实际上,因每个案件情况不一加上刑案本身周期较长,在本文前述工作之外,律师也承担着诸如与家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法院沟通等等其他细碎工作。在刑事案件中,越早委托律师对嫌疑人将会更加有利,也更加有助于发挥律师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




福建益慎律师事务所"诚心说案"陈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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