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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蕉城一男子被扇耳光后持刀伤人获刑
发布日期 : 2024/4/1 来 源 : 清正蕉城 浏览量 :

生活中遭受他人殴打
事后越想越气
你会怎么办?
是选择报警寻求帮助
还是以一己私欲泄愤
......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0日上午,被害人冶某在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某某公司车间内,因琐事扇了被告人胡某左脸颊一巴掌。胡某返回休息室休息一会后,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返回车间捅伤被害人冶某身体头部、脸部、手臂等部位。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冶某面部创口长16cm,伤情属轻伤一级。

同月21日,被告人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冶某经济损失7万元,取得谅解。


判决结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胡某持械故意伤害,酌情从重处罚;其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本案具体犯罪情节,遂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看到这里有些朋友会好奇,为什么对方先动手,最后有罪的却不是他呢?







一、正当防卫实施的条件

01

正当防卫包括:正当防卫+特别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02

构成“正当防卫”应符合五个条件:

1.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造成损害。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03

构成”特别防卫“应符合三个条件:

1.客观上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2.严重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中,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刑法》就此作出特别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极端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正当防卫的误区

需要指出的是,有9种行为你可能“自以为”是正当防卫,但是实际上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9.原本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为例外情形)。

关于打架,您还需要了解

01

打架不是正当防卫,别人先动手打你时你该怎么办呢?

1.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马报警。

2.迅速跑开,躲避殴打。

“打架”,在法律上称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可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殴打他人致受害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可被判有期徒刑。

02

轻微伤

虽然致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受治安处罚: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轻伤或重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手段。该出手时就出手,但切记不要乱出手,出重手,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生活中人与人相处难免发生摩擦,也许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许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奉劝各位盛怒之下,还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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